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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信息集成与3S工程应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 本科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06-17 15:38 来源: 作者:

1 总则

为鼓励本科生参与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空间信息科学技术系科研工作,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空间信息集成和3S工程应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特设立本科生开放基金,支持开展空间信息相关的研究。资助的额度和数目由本重点实验室根据每年度实验室经费情况决定,基金的实施时间一般为1年。

2 申请

凡北京大学注册的地理信息科学专业的非毕业班本科生、已保研北大遥感所的毕业班(含外校)学生,均可以提出申请,但已获得学校其他类似基金资助者不再重复资助。对二、三年级地理信息科学专业的学生倾斜。

每年年初(具体以当年度通知时间为准)提交基金申请,并需要有指导老师的推荐。指导老师必须是北大遥感所在职教师,且每年度只能推荐1位本科生。

2至3月公布申请批准情况,并与申请人签署基金立项协议。基金申请书模板见附件。

3 基金管理

基金分二期使用。签署基金立项协议后启动第一期经费,项目结题后提供第二期经费。

基金获批准后经费将由重点实验室单独立账,由本科生独立使用。每半年的第一周凭本人和指导老师的签字报销使用第一期经费。指导老师有责任按照北京市和学校有关财务规定,监管其本科生经费全部用于科研相关的工作,专款专用。

每年12月到次年第一季度,基金承担人按要求提交项目执行报告,接受项目检查。如发现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实验室有权终止该项目。论文正式发表后,凭发表论文单行本、电子文档和论文出版单据,实报实销。

4 成果标注

在项目中取得的所有成果均需标注,包括论文、报告、奖励和专利等。

中文标注:空间信息集成与3S工程应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

英文标注:Beijing Key Lab of Spatial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and Its Applications(Peking University)

凡标注的论文被期刊(EI检索)或SCI检索收录者,按实验室规定另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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